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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

2013-03-04来源: 次浏览

单 位:教务处
各教学单位:
       为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授课水平和教学质量,学习和借鉴优秀教师的教学方式和手段,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,同时也为给教师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,改进教学方法,促进青年教师更快成长。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开展各类教学观摩活动。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安排
1、活动开展时间:2013年3月—2013年6月。
2、参与方式:各教学单位可结合本教学单位特色开展教学观摩活动;授课教师原则上从获得2011-2012学年度教学优秀奖的教师中遴选。填写《2012-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观摩活动表》,于2月28日前将纸质版(加盖公章)和电子版提交给教务处综合科,并将相关信息在校内网上公布。
二、活动组织
1、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公开课观摩活动的组织实施。活动期间,组织本单位领导、教师特别是同专业教师,进行听课观摩。每次听课观摩结束后,组织教师进行评课研讨活动,评出亮点、指出不足,并形成文字记录与总结报教务处。
2、教务处负责邀请校领导、督导组专家听课观摩,并对上课和听课情况进行总结评价。
3、各教学单位开展的教学观摩活动尽量结合学校教学模式改革的要求,突出本学院本专业特色,积极推进教学模式的改革。
三、请上学期开展了教学观摩活动的学院在2月28日前提交总结报告,总结报告将收编在第85期教学简报。